目录:
10月25日2时51分,台州三门消防大队接到报警称,亭旁镇路四坑村一民房着火。三门消防大队迅速出动4辆水罐车18名消防官兵,并调派亭旁专职队。
消防官兵到达现场,只见较早达到的亭旁专职队正在紧张的灭火,起火房屋为已经被烧穿,屋内大火蹿升并冒出滚滚浓烟。
由于失火老房所处位置街道狭窄,消防车无法进入,中队指挥员立即下达出水战斗命令:铺设十几盘水带出两只水枪有序的展开战斗,官兵们冒着浓烟和高温近距离对火魔进行打击,对大火进行猛攻。另一组消防官兵改变战术,以蔓延处为中心,逐渐将水枪阵地向火场外围扩散,防止火势向周边民房蔓延,经过一个多小时的战斗,大火被彻底扑灭。
目前,火灾原因和财产损失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1、生活用火不慎。对于一个家庭,每天都避免不了用火。现在不少小城镇居民仍使用大锅大灶做饭,而灶口附近或房屋周围就近堆放柴草,殊不知,方便埋下了祸患。一旦用火不慎,极易酿成火灾。当前,乡镇和农村实行劳务输出,大多数青壮年劳动力外出打工,家中留守着老年人和儿童,一旦发生火灾,较易导致亡人伤人。还有的居民在使用煤炉时,周围也有大量可燃物,如长时间使用,又无人照看,就有可能起火。在我们了解的火灾中,就有不少这样的例子。其次,液化石油气、管道煤气的使用在城市居民中已较为普及。液化气、煤气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很大的方便,但它们都是易燃易爆气体,若使用不当,同样会带来灾难。由于厨房内的油污较多,长期使用,灶具就可能出现故障,导气的橡胶管也容易老化。有些居民由于疏忽,在橡胶管与灶具或燃气管道连接处没有进行绑扎,造成密封不严且橡胶管有可能脱落,可燃气体泄漏遇火源或电火花就会迅速燃烧甚至爆炸。此外,冬春季节在家用炭火取暖,使用蜡烛、吸烟等,若距离可燃物过近或不注意安全,都可能引发火灾。
2、电气原因引起火灾。近些年来,居民住宅由于电气原因引发的火灾不断增加,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首先,随着人们收入的普遍增加,电视机、洗衣机、电冰箱、空调等各种电器设备相继进入了家庭,用电量大幅度增加,而有些居民用电总容量及线路的线径并未相应增大,线路不堪重负,甚至出现铜丝代替保险丝现象,还有些年久失修的线路仍在坚持工作,造成线路长时间超负荷工作,加速绝缘老化,导致绝缘层破坏,从而短路引起火灾。其次,居室内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任意布线,随心所欲。现在很多居民追求时尚美和古典美,其住宅进行装修时,电线基本上都是暗敷,部分家庭还用可燃材料做吊顶,吊顶内有多个照明灯具及大量线路。相当一部分的线路敷设不规范,有的是直接敷设在可然物内,没有进行穿管保护;有的接头部位处理不好,连接处松动;还有的电线是伪劣产品。由于这些原因,一些刚刚装璜不久的住宅较易发生火灾。此外有些居民家中使用白炽灯、取暖器等离可燃物过近,长时间使用烤着可燃物,由此引发的火灾也时有发生。
3、玩火及燃放烟花爆竹引起火灾。在居民火灾中,小孩用打火机玩火及燃放烟花爆竹引起火灾是很常见的,尤其是在喜庆节日里在住宅密集区燃放烟花爆竹极易引起火灾。
4、不正确使用或存放化学危险品。在有些居民家里,存放着汽油、柴油等化学危险物品,殊不知,给自己身边犹如安放了一颗炸弹。
还有的居民随意倾倒液化石油气残液。除了以上所述火灾原因外,由于家庭纠纷,邻里纠纷而引起的放火也时有发生。
以上是居民住宅火灾多发的直接原因,归根结底,是由于居民消防安全意识偏低和消防安全整体素质不高造成的。当然,在很大程度上也与我们城镇和农村的消防基础设施薄弱、消防宣传教育以及消防检查执法力度不够等方面有关。
1、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
在居民住宅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中,各级政府应该根据当地的实际在辖区的公共部分建立与实际相适应的防火灭火设施。在城市中居民住宅区的消防水源、消防通道和水系统都要落实到位;一些城市的老城区,电气线路老化,已经不适应现在用电量大的实际,政府应当及时地为居民更换老式电气线路;对于部分耐火等级比较低的农村居民住宅,要坚决地采取措施,推行农房改造;对于干旱缺水的地方,要修建合适的消防水池,以备不时之需;有条件的地方还可以为居民家庭配备小型家用灭火器,比如青岛市的部分社区就为每户家庭都配置了灭火器。在消防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资金问题成了最大的困难。可以采取集体拿一部分,居民自筹一部分,政府补贴一部分的三方筹资方案。
2、加强消防教育和消防宣传。
预防居民住宅火灾要大力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目前我国国民消防安全素质还远远不能满足和适应社会快速发展的需要。用火不慎和违章操作,值班制度形同虚设,消防设施不能有效发挥作用等,是近年来居民住宅火灾频发的重要原因。因此,重视消防宣传教育和培训,增强社会消防安全意识,提高整体消防安全素质,就成为一项极为迫切的任务。
从长远看,在加强对中小学生的消防安全教育的同时,劳动、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等有关部门都应认真履行自己的法定职责,积极开展消防安全的宣传、培训工作。消防执法机构作为政府消防工作的职能部门,要督促落实《消防法》赋予居民委员和村民委员会消防宣传教育的责任,把消防宣传的责任落实到所辖区域居民的生活中。人类现己进入信息和知识时代,在宣传形式上应大力引进现代信息技术,加强消防宣传的数字化、网络化建设,教育内容与现实同步动态变化,努力实现宣传效能的几何级数或裂变式增长。
按照《消防法》规定要求,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等有关部门宣传消防安全义不容辞。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应该积极与这些部门协调,并与消防执法机构密切配合,构筑消防宣传阵地,充分发挥大众传媒速度快、受众多等优势,定期播发消防公益广告或防火灭火基本常识,披露群众关注的消防热点问题和具有典型教育意义的重特大火灾案例,曝光违法违章行为,发挥舆论监督作用,扩大媒体的社会效益。
居民住宅中有相当一部分弱势人群(老弱病残等),他们日常接触用火用电机会较多,因社会阅历和科学知识上的欠缺,容易因故诱发火灾,如处置不当,小火亦能成灾。弱势人群临灾时行动犹疑迟缓,处于典型的逃生不利状态,极易成为火灾中的受害者。在消防宣传方面对这些弱势人群应当实行倾斜政策。考虑到影响和效果,针对弱势群体的消防安全教育应当重点从妇女和中小学生入手。妇女是家庭的主角,妇女消防安全素质对家庭和社会的重要性日益凸现,其消防安全意识技能,及其在消防安全宣传中的作用有着极大的可塑性和功放效果,居委会和村委会可以联合妇联将妇女消防素质教育纳人“文明家庭”、“优秀素质母亲”等活动中。